Q1:想借用教室怎麼辦?
A1:


空間借用流程(請於七天前置系辦登記):
1.至系辦確認空堂。
2.若已填寫完借用單(含簽章),即可至系辦繳交借用單,並用原子筆框起時段簡述原因。
3.若尚未填寫完借用單或未經簽章,可使用預約程序 :
預約 : 使用鉛筆框起時段簡述原因並於三天內補繳借用單(未補繳者不保留預約)
登記 : 補繳完後記得改用原子筆在框一次。
註 :
常用的借用單分為
「教室借用單」: 於上班時間借用一般教室如R126,R127、R423,R455、R459、R463、R472等。
「電腦教室借用單」: 借用R407、R432、R434 電腦教室。
「特殊教室借用單」: 欲借用超過晚上十點、非上班日、長期借用教室辦活動或借用126/127教室需搬動桌椅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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