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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PARTMENT OF PSYCHOLOGY
 
 

課程設計- 碩博士班

本系心理學系碩士班須於修業年限前修滿27學分(不含碩士論文),而此27學分中,也被要求必修9學分的心理學研究方法學分,包括高等統計學、計量與統計領域任選三學分、以及獨立研究。學生能於此方法學的必修要求中,學習獨立完成碩士論文所需之知識。除此之外,本系碩士班課程另包含六大課群(認知心理學課群、教學與發展心理學課群、生理心理學課群、社會心理學課群、計量與方法課群及臨床心理學課群)。除前項規定之必修科目外,碩士班研究生必須在三個不同課群中各選修三個學分。

而在博士班部分,除了訂有博士資格考、博士學位論文計畫口試、與博士學位口試等之考核辦法與時程之外,修課部分博士班學生亦須於修業期滿前完成十八學分之修課。同時本系博士班學生須於完成學位論文口試前,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完成學術論文發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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