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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PARTMENT OF PSYCHOLOGY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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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學年度 博士班招生複試(口試)公告

 

一、口試日期:11558(星期五) 

二、報到地點:社科院一館心理系423教室

三、口試地點:社科院一館心理系455會議室

四、應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(或以有效期限內之護照、居留證或附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正本代替,其餘證件概不受理)以備查驗,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,則不准應試,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
五、口試安排:

(一)每位考生20分鐘,口試時間為預估,本系得依實際情況彈性調整,故請依排訂之口試時間前20分鐘報到。

(二)最後口試時間結束前,未到者視同放棄。

(三)口試順序表如下

准考證號碼

考生姓名

口試時間

431000001

楊○瑄

10:00-10:20

431000002

謝○儀

10:20-10:40

431000003

劉○雲

10:40-11:00

431000004

顏○裕

11:00-11:20

431000005

吳○軒

11:20-11:40

431000006

李○慧

11:40-12:00

431000007

許○維

12:00-12:20

431000008

游○婷

12:20-12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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